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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發(f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細則 鼓勵提前報廢 更新予以補貼

 時間:2025-05-27       大    中    小      來源: 山西省政府網(wǎng)

近日,我省印發(fā)《山西省2025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鼓勵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引導(dǎo)更新新能源貨車和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低排放貨車,并予以補貼。補貼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細則》明確,對提前報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貨車、提前報廢并更新購置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僅新購符合的新能源貨車予以分檔補貼。提前報廢車輛所有人需持有《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新購置貨車《機動車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等相關(guān)證件,并且所持證件日期均應(yīng)在政策實施期內(nèi)。

據(jù)悉,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貨車所有人,應(yīng)當在政策實施期內(nèi)向其所在地設(shè)區(qū)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交通運輸部門會同公安、生態(tài)環(huán)境、商務(wù)、審批服務(wù)管理等部門按照屬地政府確定的審核流程,在受理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審核。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按照報廢車輛類型、提前報廢時間和新購置車輛動力類型等,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是1萬元/輛至4.5萬元/輛之間。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貨車(包括柴油、甲醇、燃氣貨車)補貼標準為2.5萬元/輛至6.5萬元/輛之間;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包括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氫能貨車)補貼標準為3.5萬元/輛至9.5萬元/輛之間。(張劍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