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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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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交城縣民政局
交城縣流浪救助工作由交城縣社會救助和福利中心承辦,位于交城縣南環(huán)路35號,聯(lián)系電話:0358-3530814。
救助對象及申請條件為:救助人員須符合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民政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條件,即: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yǎng),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
申請材料: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流浪救助申請表
辦理流程:本人現(xiàn)場辦理,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救助
設定依據(jù):《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81號) 第二條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jù)需要設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救助站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是一項臨時性社會救助措施。 第三條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及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并應當將救助工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